工会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是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工会基层委员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准则,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制定学院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的决策。

3、坚持工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职、突出维护的原则,履行工会组织的职能,通过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和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形式,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配合学院其他部门搞好技能竞赛和培训,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会的建议,参与协调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趣味体育活动,组织安排每年的教职工体检,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7、协助和督促学院行政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和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8、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工会工作例会,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确保学院民主管理绿色通道的畅通。

9、收缴会费并管好用好工会活动经费及工会财产的管理,做好工会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管理和档案工作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11、完成学院党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9.11.12